保衛部
保 衛 部
[概述]
保衛部承擔著全院的安全保衛工作。其主要職能是:認真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,維護醫院的治安秩序,保證醫療、教學、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;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對重點要害部門進行監督檢查,全面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。
1958年建院時未設保衛科,當時保衛工作由人事科兼管,設保衛干部1人。
1962年12月,為加強保衛工作,醫院將保衛工作從人事科分離,成立保衛科。
1965年,在保衛科設置了武裝部,設專職武裝干部1人。1985午武裝部撤銷。
1987年,根據新時期醫院改革發展的需要,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,成立了附屬醫院治安派出所,負責安全保衛以及院內的治安工作,在全院的重點要害部門安裝了報警器系統,并配備了槍支和車輛。2002年底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派出所撤銷。
2003年,醫院配備了全套的技防系統(煙感、溫感探頭、自動噴淋系統、視頻監控系統等)。
隨著醫院規模的不斷壯大,為了加強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,2005年起在全院逐步建立完善了電視監控系統,由原來的人防發展為現在的人防和技防相結合,收到良好的效果。
[開展的主要工作]
多年來,保衛部充分發揮了保衛職能作用,并取得了一系列較好的成績,于1998一2001年、2004一2006年連續被呼市政府評為“消防工作先進集體”,先后有59人次被評為內蒙古醫學院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”。
保衛部在多年的工作中,不斷總結經驗,制定完善了《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》、《安全保衛規章制度》、《保衛部工作制度》、《保衛工作制度》、《變電室安全門禁制度》、《消防安全規章制度》、《重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,并通過定期舉辦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習,提高廣大醫務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,做到了防患于末然。